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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曙光受賄案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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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曙光賄選事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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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曙光情婦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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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曙光當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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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長宣讀張曙光第七起受賄事實
  2014年10月17日 10:28
  2007年間,張曙光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期間,在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下稱正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多次向其提出請托,請求幫助將該公司研發的交直交1600KW牽引變流技術和列車計算機網絡控制系統轉化為產品應用於高鐵之後,指示該公司不要停止研究工作,為將來應用做準備,同時表示合適時讓該公司先進入地鐵檢驗,以後再進入高鐵領域。為此,張曙光於2007年至2009年間,以購買房屋、參評中國科學院院士為由,先後3次在北京收受王建新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850萬元。該款部分被張曙光用於購房,部分被張曙光交給王勇保存,其餘被張曙光和羅菲揮霍。
(編輯: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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